转发]关于组织参加全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党办)
各校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全区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按照中央、省、市、区文明办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就组织参加全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发动广大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为全省、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广泛宣传好人好事,营造学习、崇尚、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建设广大群众推荐、评议“身边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在广大群众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二、活动内容
发挥各校园的优势,号召广大群众将身边的好人好事,通过各级文明办和文明公民网、西安文明网进行推荐、评议和广泛宣传;由区文明办向市文明办推荐优秀候选人,由市文明办对每月网上得票和评议排在前5名的被推荐者,经事迹核实后,推荐到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进行宣传,并优先作为陕西省和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进行推荐。
三、推荐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工作、家庭和社会生活中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展示人生价值与生命力量,代表社会价值取向,体现时代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四、推荐范围
凡在教育系统工作、学习的教职员工、学生,不限年龄、身份和籍贯,均可推荐。
五、推荐办法
1、各校园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动员教职员工、学生寻找好人,推荐好人,搜集素材,形成1000——1500字左右的材料,经过核实后,于每月12日前,向局党委办公室报送1名身边好人。由局党委办公室审核后于15日前上报区文明办。
2、各校园要确定一名固定联系人,负责候选人事迹材料的报送工作,负责汇总交流活动情况,报送活动信息。
六、时间安排
活动从2009年5月开始,至2009年12月底结束。
1、5月初开始,由西安晚报、西安电视台、西安人民广播电台和文明公民网、西安文明网发布消息、开设专栏,启动推荐、评议、投票和宣传工作。
2、
3、5月下旬,文明公民网、西安文明网启动投票评议“身边好人”榜后,各街道、各部门、各文明单位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网上推荐、评议和投票活动。
4、12月上旬,由区文明办对全区推荐、投票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将根据活动实际情况,评选出100名推荐奖、100名参与奖、10名组织奖。
七、宣传展示
1、文明公民网、西安文明网设立西安“好人榜”专栏,接受市民群众投票评议。
2、西安人民广播电台依托“百姓英雄榜”现有平台,对入选西安“好人榜”的好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3、西安晚报、西安电视台开设专栏,每月对入选西安“好人榜”的好人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4、西安市政委确定一块户外电子广告屏,对入选西安“好人榜”的好人事迹,每月进行滚动宣传。
5、区文明办将把向市上推荐的候选人确定为下一年度区级文明市民候选人选。
八、工作要求
各校园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做好宣传工作,发动广大干部、群众推荐“身边好人”,扎实做好事迹核实工作,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身边好人”,力争把活动办成引领道德文明风尚的有效平台,促进市民群众提高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
九、联系方式
教育系统“好人榜”活动联系人:张新颖
联系电话:87512237
电子邮箱:bljydb@163.com。
碑林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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